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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“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秀屿分公司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”的通知

【发布日期:2025-07-15】 【阅读:次】

按照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〔2025〕14号文件精神,因业务拓展需求,为了更有效地推广秀屿区工会及其他团购销售业务,会议同意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设立秀屿分公司。

    同时,自2025年7月16日起,启用“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秀屿分公司”公章。

印模:

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

秀屿分公司公章印模



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秀屿分公司财务章印模


 

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秀屿分公司发票章印模

  

 

 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秀屿分公司

2025年7月15日